孕妇2614万恶意竞拍手机号被罚8万,这个后悔药有点贵

Connor 火币交易所 2023-12-06 102 4

文|柳宇霆

2614万竞拍手机号,悔拍后被法院罚8万,镇江一孕妇的冲动之举,引发热议。

据报道,从11月24日上午开始,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拍卖“18611999999”手机号码。11月25日上午9时36分,肖某某以最高价2614万余元竞拍成交,但未按期缴纳拍卖余款。12月3日,肖某某在法院调查核实过程中,明确表示拒绝缴纳拍卖余款。

该法院认为,肖某某的行为扰乱了司法拍卖秩序,鉴于肖某某现怀身孕,暂不宜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决定对其罚款8万元。对案件涉及的手机号码,法院将依法择期重新拍卖。

作为当事人,主动报名参与法院组织的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竞拍成功后,却对法院“放鸽子”,基于诚信原则以及拍卖规则,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理。但法院罚款8万,是不是合理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保证金不予退还,是铁板钉钉的。令人不解的是,上述规定并没有说要对悔拍者进行罚款、拘留。

仔细看法院通报,好不容易才看出了“门道”。

原来,该院的公告及拍卖页面重要提示栏均载明,“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地法院之所以这么规定,可能参考了《民事诉讼法》。该法规定——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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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排除,当地法院的基本逻辑是,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组织的活动,司法拍卖中悔拍就是破坏法庭秩序,而破坏法庭秩序就要给予处罚。在他们看来,对悔拍者肖某某只给予罚款,而不是拘留,已是照顾其孕妇身份而做出的“宽大”处理了。

可问题在于,网络司法拍卖虽是人民法院组织的,但本质还是一种拍卖活动,还不能与具有定分止争、公平裁判职能的司法审判活动画上等号,两者的规则也截然不同。

对于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早就出台了38条规定,明确了对买受者悔拍的处理措施,“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身就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而民事诉讼法之所以规定包括罚款、拘留等在内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维护法庭秩序,确保审判活动正常进行下去。

当地法院对悔拍者罚款8万元,很难不让人怀疑,这是把网络司法拍卖等同于司法审判活动,把拍卖秩序等同于法庭秩序,把法庭规则强加于拍卖规则之上。在法院看来,对悔拍者给予重罚,有利于防止对方恶意竞拍,让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出“幺蛾子”,也就维护了自己的脸面。

可是“杀鸡用牛刀”,不正确使用司法权力,既损害了司法的公正性,也削弱了司法机关的权威。

也有人拿着《最高法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说事。该解释中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

但问题是,2614万竞拍手机号悔拍,就一定是恶意竞拍吗?有没有可能当事人不清楚悔拍的严重后果?司法拍卖中悔拍了,就一定妨碍司法工作人员履行职务吗?

其实,想要防止恶意竞拍等问题,除了罚款、拘留这些强制措施,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中,也能找到“规制之道”。法院在组织网络司法拍卖活动时,可以先行抬高缴纳保证金的“门槛”,恶意竞拍者一旦悔拍,就要付出更昂贵的“游戏”代价,这也不失为一种阻却恶意行为的方式。

当然,这并不是说,司法机关权威就不需要维护,司法机关组织的活动就不必慎重,而是说,司法机关作为法律的执行者,首先应是法律的尊崇者和维护者,更应做到“权在法中、权由法定、权随法出”。一纸8万元罚款单,更多人从中看到的,不是竞拍者的恶意,而是权力的傲慢。有关部门有必要检视反思,做出更合适的决定。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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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8 09: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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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 04: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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