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偷拍事件一审宣判:女孩不构成侵权,对男子诉求不予支持;当事人发文疑回应:将坚持到底

Connor 火币交易所 2023-12-13 87 2

12月12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何某某诉曾某某、罗某某、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某、曾某某的涉案行为应当分为当时及嗣后两个阶段予以评价。

对何某某要求罗某某、曾某某、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对此,被诬蔑偷拍案当事人“追风小叶QQQQ”发文,疑似对本案判决的回应。其发布的四张图片,第一张是本案的判决,后三张为另一与本案无关的判决书。

全文如下

热烈祝贺罗承红女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成功,你可以躲在背后,但不要嘲笑一个坚持到底的人,她取得到的光,迟早会照亮到我们。

此案件发生时间为2011年1月,这个案子经过了一审→再审→抗诉→然后真的再审了,2015年11月,时隔五年,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如下:

原审被告宣化超市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超市发大厦店内事发地公开当面向原审原告罗承红赔礼道歉;原审被告宣化超市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审原告罗承红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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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判决如下:

此前报道

6月11日,当事人何先生与同学聚餐结束后,乘坐成都地铁从犀浦站出发,前往公司宿舍的世纪城站。途中,何先生换乘1号线行驶至高新站时,其起身将座位让给刚上车的一对年纪较大的夫妇,他站在地铁扶手柱的位置继续乘车。地铁行驶至火车南站时,突然有2名女生称其鞋面上闪烁着绿光,认为何先生在用小型摄像头偷拍。

随后,经过列车安全员的询问后,何先生现场脱下鞋子接受检查。此后,当地警方也介入调查,民警证实何先生的鞋子中并未藏有偷拍设备。“事后2名女生一直没有道歉,也没有任何联系。”他表示双方对此事并未达成和解。

11月3日,四川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今日开庭,当事人“追风小叶QQQQ”发文称,涉事的两个女生没有出庭,都是委托律师来的。因为是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内容和细节,不能透露,案件是适用普通程序的,判决还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将会是自己人生中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成铁第一法院、青流视频、当事人账号、白鹿视频】

评论

精彩评论
2024-07-29 07: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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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6 1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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