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23火灾后续:业主曝更多内情,矛头直指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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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

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

居民楼火灾事故引发关注

经初步分析

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

电动自行车停放处起火引发

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目前死亡人数15人

另有44人在院接受治疗

随着时间的发酵以及网友的爆料

目前舆论主要分成两种意见

今天先来讲讲物业的责任

早在2021年的时候,就有明尚西苑的业主在网上发帖举报物业只收钱不办事,对“电动车进楼”的事情冷眼旁观,并请求媒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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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2022年2月,南京电视台的《法治现场》栏目,就揭露过明尚西苑小区消防设施落后,但是架空层却大量停放电动车的安全问题。

甚至还有网友发现,在2020年时候就有网友对小区电动车停放的安全问题进行揭露,多次向物业反馈“天热车多,有失火隐患”。

然而物业却始终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只是业主大惊小怪,不断搪塞说:“在想办法。”

连着几年都有去反映这个问题,结果问题时至今日依然没有得到解决,甚至造成了惨剧的发生。

从以上种种爆料

也让一部分网友纷纷指出

物业应该为此次事故负责

那么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管理中

应当尽到哪些消防安全职责呢

高层住宅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职责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

2.明确具体部门或者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6.督促业主、使用人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7.定期向所在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通报消防安全情况,提示消防安全风险;

8.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9.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0.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高层公共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职责

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5.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6.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7.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这些行为将负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01

在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

02

高层民用建筑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妨碍防烟排烟、逃生和灭火救援,或者改变、破坏建筑立面防火结构的;

03

未设置外墙外保温材料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或者未及时修复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的;

04

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05

未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

06

因维修等需要停用建筑消防设施未进行公告、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07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

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的补充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一方面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另一方面来源于法律法规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自身负有制止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应急措施等义务。

《消防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章有关消防安全职责的规定等。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动自行车失火爆炸导致其他业主受损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发生火灾事故,且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提示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补充责任。

行政处罚

《消防法》第六十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及各地消防条例等。

▌审核:余会涛

▌校对:卢奕儒

▌编辑:李志强

▌来源:航空港消防综合网络

▌制作:航空港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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