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钳工到副省部级,卸任3个月后落马,“老虎”刘捍东被逮捕

Connor 火币交易所 2024-03-14 80 1

高检网3月13日消息,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捍东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对刘捍东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从钳工到副省级干部

曾执掌省财政厅多年

刘捍东(资料图)

刘捍东出生于1959年8月,安徽舒城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7年10月参加工作。

刘捍东早年在江浦县通用机械厂当一名普通钳工,1979年进入南京师范学院南京师资专科班物理专业学习,1980年底毕业后进入江浦县第二中学任教,1984年调任江浦县委办公室调研科秘书,进入仕途。

他长期在江浦县任职,曾任江浦县珠江镇党委书记,江浦县委常委,江浦县县长,江浦县委书记等职。

2001年调任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后陆续任浦口区委书记、江宁区委书记等职。2008年刘捍东调任镇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年去代转正任市长。

在镇江工作期间,当时媒体提到,刘捍东是镇江市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于全市的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都亲自过问、亲自部署。

2012年他到省直单位工作,任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

值得注意的是,刘捍东当了6年的江苏省财政厅“一把手”。据媒体报道,执掌江苏省财政厅时,他特别强调财经纪律,说必须依靠财经纪律这一有力武器,指导财政工作,规范财政业务,维护财经秩序。

当时有媒体问,当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会带来什么重大影响?刘捍东回答说:“有的同志错误地认为,只要不进个人口袋,财政资金就可以随意安排。这些问题有的消耗、浪费了财政、经济资源,有的甚至让个人身陷囹圄,给党和人民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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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掌握着财政资金的分配建议权和管理监督权,对于财政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刘捍东曾要求江苏各级财政部门,突出制度建设,从而实现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

2014年4月,时任江苏省财政厅厅长的刘捍东曾发表一篇署名文章名为《恪守财经纪律 维护财经秩序》,文中称,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坚持做到打铁自身硬。可事实上,他并没有做到。

2018年1月刘捍东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次月卸任江苏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2023年1月,刘捍东卸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3年4月被查。刘捍东是二十大后江苏首位被查的省部级高官。

今年2月26日消息,刘捍东被开除党籍。

经查,

刘捍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提供帮助;

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

政绩观扭曲,揽权妄为,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刘捍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职务晋升调整提供帮助;

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

政绩观扭曲,揽权妄为,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通报中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是什么

如何发现?

通报提及,刘捍东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相对于大家熟知的贪污受贿等传统腐败方式,很多人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感到陌生,这是一种怎样的腐败,又如何被发现?

事实上,新型腐败这一词正式提出,已有三年多时间。据《法治日报》报道,“新型腐败”的提法首见于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则将其与“隐性腐败”并列提出。

《中国纪检监察报》也曾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形式,进行过详细举例。

有的“零元持股、稳赚不赔”,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不法商人在工程项目上给予特殊关照,没有真实出资却实际持有项目公司股份参与分红;有的“政商合体、一家两制”,利用职权承揽工程,创办实体招揽业务,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有的利用“影子公司”“影子股东”隐居幕后,以亲友或特定关系人名义代持股份,搞幕后操纵,表面在他人名下,实际是自己拥有;有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向管理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取高额回报,以及用“借鸡孵蛋”的方式掩盖违规获利的目的;有的通过“期权变现”,实现“延期满足”;有的搞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等等。

这些行为具有很强的间接性、市场性、隐蔽性、迷惑性,背后是腐败分子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搞权力寻租,玩权力变现,严重污染当地政治生态,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发展环境,损害公平正义。

既然是新型和隐性,就具有难以被发现的特点,纪检监察部门又是如何判定和发现的呢?

《中国纪检监察报》也同样进行了剖析。

无论腐败手段如何花样翻新、腐败路径如何精心设计、腐败利益如何腾挪转化,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权钱交易的本质不会变,要紧紧抓住权钱交易这个本质特征,培养穿透性思维,善于透过纷繁复杂的行为表象揭露违纪违法的本质。不断拓宽发现问题线索的渠道,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和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司法、审计、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合作,运用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抽丝剥茧,分析重点人员“职权、资产、人脉”之间的关联,提高从经济活动中获取案件线索的能力,深挖隐藏在背后的权钱交易问题。聚焦国企、金融、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执纪执法,紧盯一把手等“关键少数”,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

来源:白鹭洲知政综合高检网、《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新闻周刊、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

精彩评论
2024-08-30 20:23:27

刚分手,心情不好!http://www.a5km.com/yxgl/jdqs/29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