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批复,同意撤销济宁市这一水源保护区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济宁市城北水源地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鲁政字〔2022〕169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济宁市城北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济政呈〔2022〕1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济宁市城北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2.61平方千米。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6日
(△ 网站批复截图)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任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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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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