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决定!王咏梅履新
9月4日,亳州中院召开新任院长候选人履新见面会。会议宣读了省委关于亳州中院主要领导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提名王咏梅同志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免去李孝云同志的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到省高院任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中汉出席会议并讲话。
安徽省委组织部8月25日发布干部任前公示:
其中,王咏梅,女,汉族,1968年2月生,大学学历,法律硕士,中共党员,现任淮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二级巡视员,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挂职)、党组成员,拟提名为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王咏梅(资料图)
来源:安庆市检察院、亳州中院、安徽先锋
编辑:陶欢欢
一审 陶欢欢/二审 李培/三审 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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